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原告在提出诉讼时负有举证责任,即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其诉讼请求的真实性。如果原告证据不足,则不能证明其诉讼请求的真实性,法院将驳回其诉讼请求,原告将败诉。因此,原告在提起诉讼前,应仔细收集证据,以确保其证据充足,从而提高胜诉的可能性。
原告证人出庭应该掌握一些技巧。
首先,他们需要事先准备好案件的相关信息和证据,清楚地了解自己的证言所要涉及的内容及其关联,避免被对方律师的询问或者质疑影响到自身证言的可信度。
其次,他们需要注重自身语言和行为的举止得体,避免出现语言紊乱或者言行不当的情况,同时也要保持镇静冷静,保持客观公正的证言,在致辞时可以使用一定的证言技巧来使自己的证言更加有力和具有说服力。
可以不到场
因为原告请了律师,律师可以代表原告出庭,进行辩护和申诉,原告本人不一定需要到场。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如需要原告进行口供或者进行现场调查等情况下,原告本人需要到场提供必要的信息或者配合调查。
需要注意的是,是否需要原告到场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如果不确定是否需要到场,最好还是向律师进行咨询并遵循法庭的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