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疗保险报销
1.累计金额在1.2万元以上3万元(含)以下部分赔付55%;
2.3万元以上10万元(含)以下部分赔付65%;
3.10万元以上部分赔付7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不低于30万元。
注意事项:在计算大病保险个人累计负担额度时,不扣除贫困患者当年享受的医疗救助额度。对经基本医保报销和大病保险赔付后个人负担仍然过重的患者、精准扶贫对象和无钱弃医贫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实施有效保障和精准帮扶。
大病医保报销范围
大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个人负担部分,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将报销75%。
1、 在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医疗保险报销的前提是需要符合医疗保险报销的范围,另外产生的医疗费用必须在10万元以下。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一级医院最高可以报销65%,不会设置起付标准。在二级医院最高可以报销的55%;在三级医院最高可以报销到50%,另外还设置了500元的起付标准。
2、 学生或者儿童。居民医保报销的前提是需要符合报销范围,产生的医疗费用必须在18万元以下,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一级医院最高报销比例为65%,不会设置报销,起付标准。二级医院最高能报销60%;三级医院最高能报一下55%。
3、 其他年龄阶段的城乡居民。居民医保报销的前提是需要符合报销范围,产生的医疗费用在10万元以下。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一级医院最高可以报销到60%,不会设置起付标准。二级医院最高可以报销到55%;三级医院最高只能报销到50%。
1.大病医保报销所需材料
(1)参保人身份证;
(2)参保人医保证或医保卡;
(3)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原件及复印件。
2.大病医保报销流程
(1)参保人员需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当地定点医院医保科填写相关表格进行初审;
(2)定点医院将初审合格参保居民信息报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3)最终审核合格的参保居民由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发放大病医保报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