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线上申请:持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申报材料。用人单位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通过本市“一网通办”系统,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申请。
2:受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本市“一网通办”系统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有效的,应当现场受理;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补齐相关材料。
3:初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规定条件,对申办材料进行审核。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现场受理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的,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4: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规定,对初审通过的材料进行审核,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5:公示:审核通过后,及时将审核合格人员信息在政务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户口迁移: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数据共享方式,将审批信息发送至市公安部门。持证人员按照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凭《准予迁入证明》及《户口迁移证》办理迁移落户手续。
上海人才落户政策中,成年未婚子女是可以投靠父母落户上海的。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子女未婚,即没有结婚;
2、子女年龄需在16周岁以上,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3、父母需符合上海市人才引进条件,且已经成功落户上海;
4、子女与父母之间有直接的血缘关系,如亲生子女、养子女等;
5、子女未在其他地方落户。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子女之前因故未随同父母一起办理户口迁移,可能会影响投靠落户的办理。
调档和核档的具体流程:
(1)由申报单位出具《调档函》,将申请人的人事档案调至申报单位;
(2)严格按照系统中的《人才引进调沪人员人事档案核实情况表》样张模板的要求,核查申请人的人事档案;
(3)填写《人才引进调沪人员人事档案核实情况表》,所有勾选“有”的相关材料,均需要先复印,然后加单位公章(党委章)后再合并上传至相应的附件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