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能力鉴定暂行办法》,山东工伤职工在获得工伤认定后,应尽快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般来说,工伤职工在获得工伤认定后的3个月内,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但是,具体时间还需根据工伤职工的情况和医疗康复进展来确定。建议工伤职工尽早咨询相关部门或律师,了解具体的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和时间要求。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山东工伤复发停工留薪期的具体安排如下:工伤复发停工留薪期为原工伤停工留薪期的一半,最长不超过180天。期间,用人单位应按照原工资标准支付工伤待遇,同时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
工伤复发停工留薪期结束后,如果仍然不能从事原工作,可以申请工伤津贴或者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后续的待遇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