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毕业和就业协议没有任何关系,只要各科考试通过了,论文答辩通过了就可以毕业,至于是就业还是继续升学,完全是自己决定
不是的。
原则上来说可以不签。因为就业是一个人的自由,可以选择就业,也可以不就业。但现在很多大学,尤其是二三流大学强迫学生签订协议的现象很普遍,主要是为了增加虚假的就业率和辅导员的个人政绩,将其作为换取毕业证和报到证的条件,这一点教育部是禁止的。
大学应届毕业生不是必须要签订就业协议的。有些学校会提供三方协议,但其主要是为了统计学生就业率,以及进行学生档案毕业后的调转工作以及发放派遣证。
如果学校需要学生签订三方协议,而学生尚未找到工作单位,可以与档案调转地(一般是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进行三方协议的签订,此协议不等于劳动合同,是一种“就业意向书”,故不影响以后的求职。所以没有条文规定应届毕业生必须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