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学生在就读中小学期间,可向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提交转学申请。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进行审核,并按照规定予以转学。因此,教育局没有权力不给学生转学籍,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执行。但是,如果学生存在教育欠费、伪造学籍等违法行为,则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暂停或不予转学籍,以保障教育公平和合法性。
教育局没有明确规定学生发型。
教育部颁布的《中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并未对学生发型作出规定;《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也只要求"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烫发,不染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并未强制规定男生须留寸头、女生禁留刘海。
但是学校有制定校规的权利,只要不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即可。所以,学校可以限制学生发型,但应充分与学生进行沟通。
教育局有权力关闭违规经营、超时超标、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拒不整改等问题明显的幼儿园,以保障幼儿的安全和健康。但是在关闭前,教育局应该先要求幼儿园整改并给予一定的时间,以免幼儿的教育权益受到影响。同时,教育局还应该加强事前监管,预防幼儿园违规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