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上市公司在上市前5日内不得涨跌,之后涨跌上限由目前的10%调整为20%。公司股票涨跌上升至20%。
2、优化盘中暂悬机制,设定30%和60%两失速悬架指标,每次悬架10分钟。
3、实现下班后的价格交易。收市后,根据时间优先原则,根据当日收盘价的盘后定价申报的交易进行连续的撮合交易。盘后定价在每个交易日的15:05至15:30。
4、在连续竞价中提高价格。规定招标价格不得高于招标基准价格的102%,招标销售价格不得低于招标基准价格的98%。
涨跌幅提高至20%
随着创业板注册制的全面实施,创业板交易规则将发生深刻变化。新股上市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5个交易后涨跌幅限制比例由之前的10%提高至20%,存量的创业板股票也将同步实施!这一规则与运行已一年的上交所科创板完全接轨。
当首只注册制创业板公司上市,所有创业板股票以及相关基金均会自动变为20%涨跌幅。
2、设置临时停牌机制
对于无涨跌幅限制股票,当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60%的,各停牌10分钟。
盘中临时停牌期间,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已接受的申报实行集合竞价。
3、引入盘后定价交易方式
允许投资者在竞价交易收盘后,按照收盘价买卖股票。
盘后定价申报时间:交易日9:15至11:30、13:00至15:30
盘后定价交易时间:交易日15:05至15:30
盘后定价交易期间,以收盘价为成交价、按照时间优先原则对盘后定价申报进行逐笔连续撮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