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目前没有纳入危化品目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定义为:“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因此,从上述危险货物和危险化学品概念和范围的划分,可以看出危险货物的范围中有危险化学品,但不全是危险化学品;有些货物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但属于危险货物。
柴油闪点一般大于55℃,按照全球化学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易燃液体》(GB20581-2006)和现行《名录》,柴油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中的易燃液体类别,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柴油暂不纳入危险化学品管理。
柴油安全管理条件的调整对柴油储存企业和经营企业也有一定的利好。专家指出,之前相关企业储油因为安全管理条件不一致,需要按照柴油的闪点高低进行区别储存。但在此次调整后,全品类柴油的环境管理条件保持一致,储存企业和经营企业无需根据柴油不同类分开设置储罐区,以减少储罐区占地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