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外地职工调离苏州市后可以提取公积金。提取条件包括:
1.已在苏州市连续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
2.提取时已离职或解除劳动合同;
3.提供调离苏州市的相关证明文件,如调动函、离职证明等;
4.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等相关证件。提取时需要填写提取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公积金将按规定的比例提取到个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苏州公积金基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1. 地区公积金缴存比例:根据当地的政策规定,确定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一般来说,苏州地区的公积金缴存率为12%。
2. 缴存基数:个人的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根据其现有的工资收入来确定的。苏州市规定,缴存基数的上限为3倍当地的上年度工资平均值,下限为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 个人缴存额:个人的公积金缴存额等于个人的缴存基数乘以地区的公积金缴存比例。
4. 单位缴存额:单位的公积金缴存额等于个人的缴存基数乘以地区的公积金缴存比例。
一般会把二者缴存的公积金都算在内,像按还贷系数来算的公式是:公积金贷款额度=[(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