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主体是指会计核算服务的对象,会计主体是从空间上进行的界定,它明确了会计工作的空间范围,不仅区分自身与其他企业的经济活动,而且区分企业和投资者的经济活动。
明确会计主体,就是明确为谁核算,核算谁的业务。
持续经营、会计分期是时间范围的界定,货币计量是使会计核算成为可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7条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的会计工作。
其中,明确规定了会计工作由谁管理和在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上实行统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账结法:账结法下,每月月末均需编制转账凭证,将在账上结计出的各损益类科目的余额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结转后“本年利润”科目的本月余额反映当月实现的利润或发生的亏损,“本年利润”科目的本年余额反映本年实现的利润或发生的亏损。<
增加工作<表结法:表结法下,各损益类科目每月月末只需结计出本月发生额和月末累计余额,不结转到“本年利润”科目,只有在年末时才将全年累计余额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但每月月末要将损益类科目的本月发生额合计数填入利润表的本月数栏,同时将本月末累计余额填入利润表的本年累计数栏,通过利润表计算反映各期的利润或亏损。
表结法下,年中损益类科目无需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从而减少了转账环节和工作量,同时并不影响利润表的编制及有关损益指标的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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