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内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履行相应的赔偿义务。赔偿标准为试用期工资的二倍。如果试用期内员工因违反规定被辞退,企业不需要赔偿。但如果是企业因业务需要或员工能力不符合要求而解除劳动合同,则需要按照法定赔偿标准赔偿。
试用期员工如因以下四种类型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同样应支付经济补偿。
1、试用期员工“被迫离职”的。一般来说,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但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当用人单位存在某些违法情形时,劳动者可以单方随时解除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下,虽然是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用人单位向试用期员工提出解约动议,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在试用期期间,我们对他的评价是非常满意的,他在试用期期间的工作成绩是非常好的,积极跟大家沟通交流,在工作中遇到困难时候跟大家沟通的是非常好的,我对他的转正意见是非常满意的,希望他在转正以后努力工作取得更好成绩,做好自己的分内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