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2)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4)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从事管理的人员;
(5)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6)其他依法履职公职的人员。
如果是限制出入境人员,需要单位审批。
如果是普通公务员,只要带本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即可。如果是领导干部,必须要到当地组织部的有关处室报批,组织部同意后出具证明,然后带户口本和身份证到公安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