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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交易所注册制交易规则
时间:2025-05-12 17:38:33
答案

实行了以市场为导向的股票发行和上市审核制度,主要原则是摒弃计划经济行政方式,转向市场化的监管方式,打破了之前股权融资不足、资本市场不活跃的问题。

具体规则包括:申请条件更严格,审核更加严谨,配套制度更加完善,信息披露更加透明,对虚假陈述等违规行为进行严格追责等方面。

通过这些措施,促进了市场发展,提高了股票发行和上市审核质量和效率。

此外,注册制进一步拓宽了市场参与者的投资渠道和机会,增强了市场活力和竞争力。

同时,也推动了中国资本市场向更加成熟、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沪深交易所注册制交易规则
答案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上市条件:股票上市应当满足一定条件,如注册资本、稳定盈利、自主创新能力等。

2.IPO审核:上市公司的IPO审核应当符合证券法、公司法法律法规的规定,审核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信息披露、会计准则、内部控制制度等要求。

3.定价机制:本次注册制改革的主要变革之一就是取消了定价上限,引入了市场供需基础上的静态、动态市盈率定价机制。

4.交易机制:注册制改革后,在上市公司实现注册制后,股票流通交易应当依据公司价值、市场需求等基本面因素开展。

5.信息披露: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与公司经营和股票交易等事项相关的信息,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和决策权。

需要注意的是,沪深交易所的注册制交易规则是不断完善和调整的,以上内容可能随着时间推移而发生变动

沪深交易所注册制交易规则
答案

深交所注册制交易规则:

一,异动规则。

俗称龙虎榜规则,这些跟之前并无大差异,正好借着这个机会看一下。(总有好多人问龙虎榜咋来的)

先看单日的规则。

1. 当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达到±7%的各前五只主板股票,当日收盘价涨跌幅达到±15%的前五只创业板股票。

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的计算公式为: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单只证券涨跌幅-对应分类指数

涨跌幅证券价格达到涨跌幅限制的,取对应的涨跌幅限制比例进行计算。

2. 当日价格振幅达到 15%的各前五只主板股票,当日价格振幅达到30%的前五只创业板股票。

3. 当日换手率达到 20%的各前五只主板股票,当日换手率达到 30%的前五只创业板股票。

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收盘价涨跌幅、价格振幅或换手 率相同的,依次按成交金额和成交量选取。

主板A股股票、创业板股票对应分类指数分别是深证A股指数、创业板综合指数。

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公布其当日买入、卖出金额最大的五家证券营业部或交易单元及其各自买入、卖出金额。

然后是异动规则(三日以及三日内触发的)

主板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的,创业板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的。

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值的计算公式为: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值=(单只证券期末收盘价/期初前收盘价-1)×100%-(对应指数期末收盘点数/期初前收 盘点数-1)×100%。

这个规则理解起来非常拗口,我的理解应该跟之前一样,采取区间测算法,要是不放心,再看几天龙虎榜就知道了。

还有,严重异常波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严重异常波动,也会公布龙虎榜信息

1. 主板股票连续十个交易日内四次出现异常波动情形,创业板股票连续十个交易日内三次出现同向异常波动情形; (这条应该就是深交所的特停规则,说的异动是上面提到的,主板三天20%算一次,创业板三天30%算一次)

(下面这两部分跟之前不一样,注册制后新增的。)

2. 连续十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00%(-50%);

3. 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0%(-70%);

(所以,后面主板炒作会比之前增加一个枷锁,十天涨100%可能会特停,以后的超级龙头会变少了)

交易规则。

主板票和创业板票,后面竞价阶段均有±2%的价格笼子限制了。

上市新股的特别停牌及复牌的方式

1. 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的;

2. 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60%的;

3. 实施盘中临时停牌,单次盘中临时停牌时间为10分钟:

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不纳入异常波动及严重异常波动指标的计算。

补充一条。

还有一种情况会触发严重异常波动。主板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均换手率与前五个交易日的日均换手率的比值达到30倍,且该证券连续三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换手率达到20%的。只不过这个条件及其严苛,平时基本看不到,估计很多人都没听过。

上交所注册制交易规则:

单日内的异动跟之前一样,因为上交所的特停不是主流(天鹅股份也停过),单日异动不讲了。

讲下严重异常波动。

上交所主板,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严重异常波动:

1. 连续10个交易日内4次单日同向异常波动情形;(俗称,三天20%)

2. 连续1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00%(-50%);

3. 连续3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0%(-70%);

4. 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不纳入异常波动及严重异常波动指标的计算。

对应分类指数包括本所编制的上证A股指数。(B股对应B股指数,基金对应基金指数)

科创板股票。

异常波动: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

严重异常波动:

1. 连续10个交易日内3次出现同向异常波动情形;(3天30%)

2. 连续1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00%(-50%);

3. 连续3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0%(-70%);

对应基准指数指本所编制的上证科创板50成份指数。

不过有一点要说明,文件中并未明说,严重异常异动就一定停牌,最终解释权在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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