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国家风险、流动性风险、声誉风险、战略风险。
信用风险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约定契约中的义务而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即受信人不能履行还本付息的责任而使授信人的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发生偏离的可能性,它是金融风险的主要类型。
西安、太原、兰州、包头、洛阳、成都、武汉和大同。新中国成立后,在“一五”时期(1953-1957年)开始大规模的工业化建设,出于配合重点工业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西安、太原、兰州、包头、洛阳、成都、武汉和大同等8个城市,成为国家重点投资建设的一批新工业城市,即八大重点城。
八大风险是指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合同风险、法律风险、战略风险和政治风险。它们是指金融机构从事金融业务所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金融机构的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合同风险、法律风险、战略风险和政治风险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