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未为员工购买社保,员工签订自愿放弃社保的协议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据《社会保险法》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规定,企业和个人必须参加社会保险,社保是员工的权利和保障,企业及时缴纳社保也是承担社会责任的体现。
因此,员工无法通过自愿放弃或其他手段等方式避免或规避参加社保的义务和责任,更不能维护个人权益和合法权益。
建议员工积极向企业提出购买社保或加入统筹等保障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稳定发展。
在中国,企业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如果工厂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话,员工的权益将会受到损失。
如果工厂已经出现了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员工可以向工会或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和申诉,要求工厂为自己缴纳社会保险。
另外,员工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通过诉讼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工厂要求员工填写自愿放弃社保的协议,这种协议是不存在法律效力的,员工仍然具有应该享受的社会保险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