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是劳动者为企业付出的额外时间和精力,企业应当给予合理的加班费用进行补偿。
如果企业给的加班费很少,劳动者可以通过多种方式维权,例如与企业协商,提出加薪要求并要求加班费按照法定标准支付;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保障自己合法权益。同时,劳动者也可以考虑通过加强自身技能和专业能力提升自身价值,为自己争取更好的待遇和发展机会。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相关法规,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应当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这意味着,如果企业没有办理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被吊销、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那么它与劳动者之间不会形成合法的事实劳动关系。因此,没有营业执照的企业不能办理劳动用工备案。
此外,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或者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的,都应当办理用工备案手续。如果没有劳动用工备案,存在以下风险:员工离职后,公司无法举证,可能面临劳动纠纷;公司不得申请创业就业补贴。
综上所述,为了保障企业和员工的权益,企业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前,必须确保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 加班工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 调休。依据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协商,对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的加班工作给予时间等量调休,但劳动者也有权选择获得加班工资报酬,而非调休。
3. 其他福利待遇。如果企业无法提供现金加班费或者调休,则必须在确保劳动者知情的基础上提供其他福利待遇,以作为加班工作的补偿,比如下乡、旅游等。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用,否则可能被认定违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企业也应该建立健全的加班管理制度,并按照要求开具工资清单或者收据,以确保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