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育医疗待遇应于生育出院后两个月内到各镇区社保部门办理。
二、生育前需按规定在所属村(居)委会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登记并接受有关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三、生育报销所需资料:
1.诊断证明原件;
2.医疗收费收据(发票)原件;
3.广东省内户口:《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非广东省内户口:《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如《准生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综合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和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参保人除外);
6.社会保险卡原件及复印件;
7.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为他人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生育金领取流程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代办需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携带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双方户口本首页(你爸爸那页)+本人那一页)
4.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折)原件及复印件(可选择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上海银行、建设银行、浦发银行、邮政储汇局其中之一);农业银行银行卡亦可。
6.出院小结(别忘记让医院盖章)+复印件
7.准生证+复印件
8.外地生产需县级以上的医院!
如果是在父母的户籍所在地,可以根据当地规定办理生育证明并且在预产期前到医院办理产前检查,无需提前去;如果不在户籍所在地,需要提前到当地医院办理产前检查、预约分娩床位,提前到医院住院待产,保证能够在预产期时就在医院接受分娩。建议提前至少一个月,以便预留足够的时间处理各种手续和安排生育期间的住宿、交通等问题,避免出现时间不足、找不到合适住宿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