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前,全国有一些城市的公积金可以直接用于支付房屋首付款,例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大城市。
2 这些城市实行的是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提前还款”或“先还利息再还本金”的规定,即可以将公积金账户中的一部分资金提前划拨给开发商或银行,用于支付房屋首付款。
已有湛江,珠海,惠州,梅州,潮州,汕尾已开始实行提取公积金作为首付的政策,当然,这里有个别地市实行的阶段性支持政策,到今年底就已结束,比如潮州、汕尾。实施提取作首付政策,有何作用呢?
一是有利于减轻年轻人特别是中低收入人群的购房首付压力,确实帮助他们解决自住住房问题,实现“住有所居”。
二是有利于实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进一步释放“刚需”的购房需求,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发展。
所以,从实施提取住房公积金作首付政策目的意义来看,在房屋总价相对较低、没有实施限购的城市相对容易实现,个人认为在粤东西北地区更容易实现。